文号:并财预字[1998]3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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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字[1998]9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字[199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