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并地税发[2010]8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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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