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晋地税税一发[2005]2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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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山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运地税税一发[2004]20号)收悉,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940号文的规定,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山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欠缴的房产税4358436.1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301865.02元,给予免征照顾。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