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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8  浏览次数:390
核心提示:文号:苏国税发[2012]13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8-15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

                              

文号:苏国税发[2012]13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8-15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的,将由目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省局围绕“4-5月启动准备;6、7月内部培训、接收管户信息;8、9月管户确认、纳税人培训、业务技术准备全部就绪;10月纳税人开票、11月申报缴税”的工作目标,细化了108项重点工作(工作推进表附后),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2012年4-5月)

  本阶段省局工作包括: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小组和相关项目组;拟定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编写业务培训资料、操作指南和业务宣传资料的初稿;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具体识别标准等。

  本阶段市、县局工作包括:研究本地营改增试点落实方案及工作推进表;学习研读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等。

  第二阶段:内部培训、接收管户信息等(2012年6-7月)

  本阶段省局工作包括:研究制订营改增财政、国税、地税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衔接方案;研究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控系统、减免税优惠政策等相关事项;提交优先开发的业务需求;组织师资及业务骨干培训;接受地税局的转户名单及相关基础数据,初步确定试点名单等。

  本阶段市、县局工作包括:成立工作小组,细化实施方案;组织业务人员分类培训;接收试点纳税人数据上报省局等。

  第三阶段:管户确认、纳税人培训、业务技术准备全部就绪等(2012年8-9月)

  本阶段省局工作包括:统一比对转换数据,形成分类的营改增纳税人数据下发确认;完成各类系统改造联调测试;数据转换中间平台的开发测试;批量导入最终确认的数据;营改增相关政策文件的下发;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本阶段市、县局工作包括:逐户采集确认补录征管数据;对试点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税控系统操作、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网上申报操作等多方面业务培训;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定额核定、发票用量核定等工作;做好试点纳税人发票发售及税控盘的发行安装等工作等。

  第四阶段:试点启动、纳税人开票、申报缴税等(2012年10-11月)。

  本阶段省局工作包括:正式启动试点;做好运行质量、税负变化分析,监控分析税源流动情况,做好相关效应分析;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等。

  本阶段市、县局工作包括:保障试点行业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组织做好发票认证工作;组织模拟申报;接受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控报税等。

  三、举全系统之力,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局已于5月初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小组,范坚局长任组长,王金城副局长、张爱球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协调推进组、综合宣传组、业务保障组、技术保障组、服务培训组等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已紧锣密鼓开展试点准备工作。

  (二)全力以赴推进试点工作营改增试点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税务部门的一项重大工作。全省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国税部门要比照省局成立营改增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省局营改增试点工作小组统一指挥下,在各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集中时间和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进度,加强工作推进督查,尤其要在内外宣传、内外培训、模拟运作、完善征管举措、健全应急预案、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夯实工作基础。

  (三)密切配合做好试点工作营改增试点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宣传,密切与地税部门的联系,主动学习地税部门好的管理做法,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强宣传,做好舆情应对,形成有利于推进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江苏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表

  [下载附件]   苏国税发[2012]130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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