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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管部门出售公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25
核心提示:文号:新地税三字[1998]2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8-12-21  房管部门出售的公房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文号:新地税三字[1998]2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8-12-21

  房管部门出售的公房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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