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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44
核心提示:文号:新财法税[2003]3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7-21 通知(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

文号:新财法税[2003]3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7-21

    通知(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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