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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 文号:晋地税流发[1999]1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9-3-12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

                              
                    文号:晋地税流发[1999]1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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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8]8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对文中税费有免征的,一律要补征入库。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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