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乌地税函[2008]7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2-21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约谈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约谈规程(试行)
为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优化纳税服务质量,按照“平稳开展,体现亮点,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思路,结合我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程(试行)。
第一条 约谈宗旨
(一)约谈必须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要遵循规范、合理、高效、诚信的原则。
(二)约谈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促进管理与服务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达到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从而不断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
(三)约谈要尊重纳税人的权利、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第二条 适用原则
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中,税收管理员通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税款缴纳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估,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加以分析,如发现异常或疑点问题,应及时约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税务机关面谈,要求其解释、说明相关问题和疑点,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查自纠,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
第三条 约谈人
约谈工作由各区、县局的税收管理员负责实施。
第四条 约谈范围
(一)重点行业。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有助于高收入者个人更好地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要求,提高自行纳税申报率。各区、县局要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电信等行业作为宣传和辅导的重点,针对这些高收入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其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相对集中的特点,税收管理员要深入本辖区内的重点税源企业,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上门服务等形式,有重点地做好宣传、辅导、受理申报等服务工作。根据各区、县局的经济特点、行业分布及征管现状,天山区应将金融保险、证券作为重点;沙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将本辖区内的上市公司作为重点;新市区应将辖区内的民航、铁路作为重点;水区应将移动、电信和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作为重点;头区应将上市公司及铁路行业作为重点;达坂城区应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点;乌鲁木齐县局应将农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点。
(二)重点人群。各区、县局应实行管理前移,抓住重点行业中存在涉税疑点的重点人群,采取“一对一”的告知、宣传和辅导。与此同时,要在去年自行纳税申报的基础上,根据日常征管掌握的情况,对已纳入高收入行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分类排队,列名单实施重点宣传和辅导,督促其自觉申报纳税。
第五条 约谈方法
(一)讲解。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向纳税人宣传、讲解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政策规定,使纳税人了解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概念、意义、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方法、申报内容等。
(二)座谈。各区、县局要根据本辖区经济特点、税源分布特点等,举办一至二次重点税源企业税企座谈会,密切税企关系,促进税企沟通,共同探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现场解答涉税疑问,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辅导。税收管理员应重点辅导纳税人如何计算各项所得的年所得、如何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如何取得收入和纳税凭据等,使纳税人准确掌握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真正使纳税人达到会看、会填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目的。“会看”就是要知道表内各项指标之间的构稽关系,行次之间的逻辑关系;“会填”就是要基本了解申报表中的每项指标所反映的具体政策规定、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等。
第六条 约谈程序
(一)在实施约谈前,税收管理员要查询被约谈对象的相关涉税信息,熟悉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同时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相结合,深入了解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各区、县局的税收管理员可以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可以走访重点税源企业,通过查核会计帐簿等多种途径,掌握个人工资税前扣除情况,了解个人投资者、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是否有因股权投资行为而获取股息红利等情况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还可以根据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有关购置高档轿车的纳税信息,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购置豪华住宅的人员信息等,了解高收入者个人的涉税信息。认真分析综合涉税问题,拟定约谈提纲,明确约谈的重点。
(二)在实施约谈中,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合理工作分工,一方主谈,另一方记录。约谈中,税收管理员要按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约谈记录》(表样附后)。税收管理员在约谈前或约谈中,还可以根据约谈工作的需要,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涉税资料。约谈中,税收管理员要告知纳税人其年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各类津贴、补贴、奖金、稿费、讲课、出版、炒股、转让二手房、中奖和其他各项所得,并告知纳税人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规定。要让纳税人知晓如果其年所得达到了12万元,不论是否已经扣缴税款,都要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避免少报漏报现象。需要补税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
(三)在实施约谈后,税收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约谈资料,经科(所)长审阅后,随征管资料一同归档备查。约谈结束时,税收管理员应将约谈记录表中所记载内容现场告知被约谈人,被约谈人认为需要修改的,可以现场修改。对约谈记录内容,被约谈人员与税收管理员应当场签字盖章。对存在涉税疑点的,税收管理员根据约谈结果,辅导和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自查自纠。
第七条 约谈要求
(一)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实施约谈前需经所在科(所)管理部门批准。
(二)约谈要提前通知纳税人约谈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以及纳税人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
(三)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