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晋地税函[2006]24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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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工作,加快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省财政厅晋财行[2006]30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分配你市2006年“三税”征管经费 万元,其中:专项补助 县局 万元。此款列2006年 “1619其他部门事业费”项下“拨入经费---农税征收经费”科目执行。
各市接文后,请严格按《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开支范围使用此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2006年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经费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