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08
核心提示: 文号:晋财法[2003]6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12-18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

                              
                  文号:晋财法[2003]6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12-18
—————————————————————————————————————————————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财税[2003]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财税[2003]201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