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内地税发[2006]2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7/27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铁路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