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内地税字[2010]18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7/12 ———————————————————————————————————————
巴彦淖尔市地方税务局:
你市《关于土地收储部门是否为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请示》(巴地税发[2010]184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