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0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 豫国税发〔2009〕1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4-16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
                                                   豫国税发〔2009〕1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4-16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省局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清单通知如下:

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25号)
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237号)
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327号)
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1999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121号)
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2000]412号)
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1999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1]24号)
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1]433号)
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1]505号)
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1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及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2]352号)
1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2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2]369号)
1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80号)
二、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5]279号)第二条第三款。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