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函[2009]395号 效力区域:河南 所属行业:烟草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豫国税函[2009]395号 发文时间:2009-12-28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季度免税出口卷烟及2009年度重点培育发展类卷烟免税出口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9]6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季度免税出口卷烟及2009年度重点培育发展类卷烟免税出口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核心提示: 豫国税函[2009]395号 效力区域:河南 所属行业:烟草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豫国税函[2009]395号 发文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