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核心提示: 文号:豫地税函[2000]1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0-10-7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
文号:豫地税函[2000]1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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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