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青地税办发[2009]2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6/17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东川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湖景区地税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党委、工会、中心:
青海省第八次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在全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并确定地税系统为“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具体责任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全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2009年青海省法律七进工作意见》要求,结合全省地税工作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地税系统法律进企业工作推进意见》,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