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西地税发[2007]76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7/3/19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07]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3月19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