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3  浏览次数:287
核心提示:文号:西地税发[2006]282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6/10/20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
文号:西地税发[2006]282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6/10/20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10月20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0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