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云财税[2007]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2/13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九批)的通知》(财税「200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九批)的通知》(财税[2007]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