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云财税[2007]8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0/18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