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云地税三字[2006]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8/23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