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穗地税办发[2012]2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8-17
局属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以及《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省府会纪[2012]111号)的要求,我省将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并由省地税局牵头做好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范围企业的信息归集整理工作。
为帮助各单位了解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准确界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展我市营改增范围纳税人基本信息的核实工作,市局收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制定发布的有关营改增文件,编制汇编目录,制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对照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局(税政一处)反馈。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文件汇编目录
2.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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