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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210
核心提示:文号:青地税发[2006]1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3/3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
文号:青地税发[2006]1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3/3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不属于试点范围内的物流企业,不得比照总局《通知》办理。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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