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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钛铁矿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文号:鲁地税函[2005]1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9/5日照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蛇纹石等矿产征收资源税的
文号:鲁地税函[2005]1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9/5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蛇纹石等矿产征收资源税的请示》(日地税发[2004]83号)收悉。对钛铁矿如何征收资源税问题,现明确如下:
 
  钛铁矿是以铁矿石作为主产品开采的一种矿石,是铁矿石的伴生矿,根据资源税的征税原则,伴生矿应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因此,对单位和个人开采钛铁矿应按铁矿石征收资源税。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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