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车船使用税票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5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 文号:金地税计[2006]1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2-8 各县(市)地税局,市局各税务分局、涉税处室:为了加强全市车船

                        文号:金地税计[2006]1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2-8
———————————————————————————————————————————————————

各县(市)地税局,市局各税务分局、涉税处室:

为了加强全市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收票证和税款的安全完整,现将委托代征车船使用税票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票领用、分发、保管、结报

1、代征车船使用税统一使用通用完税证,并由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市)交警大队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分别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金华市本级的代征车船使用税税票,由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领取。

2、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将领用的税票号码录入车船税代征系统,按税票号码顺序填用完税证,不得跳号使用;作废税票经交警部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全份结报上缴。

3、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交警大队应在次月5日前,向委托代征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月分县(市)或本县(市)《代征车辆统计表》和《免税车辆统计表》(一式二份),并办理票款结报手续。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接向江北税务分局办理车船使用税票款结报手续。

4、通用完税证是视同现金管理的重要征税凭据,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级交警部门要重视通用完税证的领用、填用和库存保管的管理。空白税票、已用税票、作废税票的交接过程中,移交双方必须当面清点税票数量,确认无误后在结报手册上相互签字(章)。

二、税款划解

统一代征的车船使用税由江北税务分局、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分县(市)《代征车辆统计表》填开税收汇总缴款书、分别划解税款。

三、对其他发生错征、重复征收的车船使用税,按省局有关退库规定,由车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分别办理收入退库手续。

四、其他

金华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别与市、县交警部门签订车船使用税委托代征协议。汽车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由市、县局按委托代征税款数额的5%分别付给市交警支队,摩托车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由市、县局按代征税款的5%分别支付给市交警支队和县(市)交警大队。代征手续费主要用于车船使用税代征工作的日常费用和代征工作的奖励。

附件:1、《代征车辆统计表》(略)

2、《免税车辆统计表》(略)

                                             二OO六年二月八日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