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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明确残疾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通知》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226
核心提示:文号:梅地税公字[2012]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1-5 根据上级精神,现将《关于明确残疾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减

                              

文号:梅地税公字[2012]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1-5

    根据上级精神,现将《关于明确残疾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通知》(梅地税发[2009]205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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