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成地税函[2005]27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8/24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第三直属分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契税计税价格审核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第113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契税计税价格审核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