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税二简[8]字[1985]1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85/11/25
合山市税务局:
你局今年十一月十二日来函收悉,关于县级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四条已经明确,县级市是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城市,市区应适用7%的税率。你市属国务院批准的建制市,应按7%税率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区税务局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