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桂财税[2012]5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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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通知》(财税[201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通知》(财税[201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