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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沙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227
核心提示:文号:长地税函[2007]2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4/11各区、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
文号:长地税函[2007]2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4/11
 
 
各区、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湘地税函[2006]1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湘地税函[2006]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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