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鄂地税发[2010]20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1/19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