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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262
核心提示: 文号:桂国税函[2003]619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3-8-26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

                               
                                        文号:桂国税函[2003]619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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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我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且出现逐月下滑的趋势。各地要高度重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分析储蓄存款余额和利息支付情况,科学预测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形势。加强对扣缴税款入库的管理,堵塞漏洞,力争完成全年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任务。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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