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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245
核心提示:文号:鄂地税发[2008]198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8/9/4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
文号:鄂地税发[2008]198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8/9/4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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