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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5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 文号:藏政发[2011]14号 发文时间:2011年01月25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
                          文号:藏政发[2011]14号    发文时间:2011年01月25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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