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桂国税函[1997]7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7-2-25
—————————————————————————————————————————————————————————————————
通知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