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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景德镇普天通信设备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5  浏览次数:319
核心提示:文号:景地税发[2009]20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10/12景德镇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景德镇普天通信设备厂
文号:景地税发[2009]20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10/12
 
景德镇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景德镇普天通信设备厂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景地税直发[2009]22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市局减免税领导小组研究,报请省局审批,同意减免景德镇普天通信设备厂2008年度房产税76633.92元、土地使用税259999.98元。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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