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饶地税函[2009]9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9/10
信州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减免上饶市公路客运服务公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请报告》(饶信地税函[2009]6号)收悉。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2008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赣地税函〔2009〕102号),同意免征上饶市公路客运服务公司企业2008年度房产税26157.21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0.00元。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