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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企业圆筒库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314
核心提示:文号:皖地税函[2006]25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6/28宣城、铜陵、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公平竞争,经研究决
文号:皖地税函[2006]25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6/28
 
宣城、铜陵、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对宁国、铜陵海螺、白马山水泥厂的圆筒库,自2006年7月1日起恢复征收房产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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