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锡地税发[2009]1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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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地税局,市区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