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沈地税函[2006]9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7/7
————————————————————————————————————————————————————————————————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6]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