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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哈尔滨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等级标准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浏览次数:331
核心提示:文号:黑财税(2007]4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2/27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哈尔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
文号:黑财税(2007]4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2/27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哈尔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函》(哈政[2007]58号)收悉。根据《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六条省政府授权和第七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哈尔滨市区土地等级定为六个等级,年税额等级标准分别为:一等24.00元/平方米,二等l8.00元/平方米,三等14.00元/平方米,四等10.00元/平方米,五等6.00元/平方米,六等2.00元/平方米。
 
    此函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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