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269
核心提示:文号:渝财税[2011]9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5-23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

文号:渝财税[2011]9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5-23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用户资产 企业合并 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 营业税 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本通知规定应予以免征的已征税款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doc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