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渝地税发[2011]13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8-22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