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277
核心提示:文号:冀财税[2011]1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3-14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管县财政局:  现

文号:冀财税[2011]1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3-14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doc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