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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6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文号:呼地税字[2011]33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1-9各征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

文号:呼地税字[2011]33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1-9

各征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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