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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中瑕疵物业转让、回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7  浏览次数:303
核心提示: 文号:渝地税函[2012]3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3-30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农村商业

                              
文号:渝地税函[2012]3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3-30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2010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在香港H股上市。

    在推进上市过程中,为尽快满足上市条件,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国地公司和渝富集团受让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批共计834宗瑕疵物业,同时约定,待瑕疵物业完善产权手续后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让价和持有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回购,双方不以盈利为目的。

    为全面推进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加快优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步伐,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经研究,决定暂不征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中瑕疵物业转让、回购涉及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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