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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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以下(包括三级、四级等,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从2011年度起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