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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远程认证系统推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 豫国税函〔2003〕220号 全文有效成
 
豫国税函〔2003〕2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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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金税二期工程完善拓展的各项工作安排,总局对各地推荐的远程认证软件和电子申报软件进行了统一测试评审,其中,我省通过评审的远程认证软件企业有: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天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捷创)。根据我省目前远程认证系统的推广应用情况,为进一步加快远程认证系统的推行进度,切实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随着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即将全面推行到位,企业反映的发票“认证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的一项突出矛盾,对此,各地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从方便纳税人和维护纳税人利益角度出发,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纳税人积极选择使用远程认证系统,以彻底解决认证难的矛盾。

二、各地应充分认识到,推行远程认证系统也是目前防止“非典”工作的需要,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以避免由于人员过于集中给防止“非典”工作造成困难。

三、为了减少矛盾,加快推行进度,我省通过评审的两家远程认证软件企业在我省的软件推行工作,在20038月底前,推行的地域可暂按原电子申报规定的区域推行。原两公司规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也可以推行。另外,原已推行的维持现状。

四、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计划,并报省局备案。截止20034月底各地已推行远程认证系统的户数,请于5月底前上报省局。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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