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 法律级次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市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323
核心提示: 厦国税发〔2003〕31号 全文有效成文
 
厦国税发〔2003〕3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2-28
 
字体: 【】 【】 【

各直属局、区局、事业单位:

市局党组225召开会议,对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张贻奏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陈定海同志分管人事处、教育处、稽查局,联系杏林区国税局;

戴黎明同志分管征收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联系开元、鼓浪屿区局、妇女联合会;

陈佑强同志分管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处),联系集美区国税局;

阮金根同志分管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共青团,联系同安区国税局;

徐新式同志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会联合会,联系海沧投资区国税局;

吴家华同志分管计财处、涉外税收管理局(处)、征收局,联系湖里、思明区国税局;

杨志平同志分管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税务学会、社会团体。

为使局领导在外出期间正常工作不受延误,陈定海和阮金根,戴黎明和吴家华,陈佑强和徐新式在一方外出期间,由另一方代为分管其工作。请各基层单位按以上分工请示和汇报工作。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