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税发〔200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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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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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局、区局、事业单位: 市局党组 张贻奏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陈定海同志分管人事处、教育处、稽查局,联系杏林区国税局; 戴黎明同志分管征收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联系开元、鼓浪屿区局、妇女联合会; 陈佑强同志分管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处),联系集美区国税局; 阮金根同志分管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共青团,联系同安区国税局; 徐新式同志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会联合会,联系海沧投资区国税局; 吴家华同志分管计财处、涉外税收管理局(处)、征收局,联系湖里、思明区国税局; 杨志平同志分管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税务学会、社会团体。 为使局领导在外出期间正常工作不受延误,陈定海和阮金根,戴黎明和吴家华,陈佑强和徐新式在一方外出期间,由另一方代为分管其工作。请各基层单位按以上分工请示和汇报工作。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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