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国税函〔2001〕239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2-09-26
|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查补的税款如何执行岛内生产岛内销售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市国税发字〔2001〕第247号)收悉。经研究,凡企业因偷税或其它原因被税务机关依法查补的税款,不得享受地产地销货物减免税优惠政策。 此复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